厦门市正式出台《绿化垃圾管理办法》,针对城市绿化养护中产生的枯枝、断树等废弃物,明确提出优先考虑景观再利用和木材资源化应用的创新路径。这一举措不仅标志着厦门在绿化管理领域迈向精细化、系统化,也为全国城市绿化废弃物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。
根据办法规定,厦门市将建立绿化垃圾的分类收集、运输和处理体系,重点强化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。枯枝断树等废弃物不再简单视为垃圾填埋或焚烧,而是首先评估其潜在价值:形态规整、材质优良的木材可加工成景观小品、公园座椅、步行道铺装等设施,融入城市公共空间,延续其生态与美学功能;破碎后的枝叶则可用于堆肥、土壤改良或生物质能源生产,形成“绿色循环链”。
这一政策的出台,源于厦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追求。作为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,厦门常年绿化覆盖率高,园林养护频繁,每年产生大量绿化垃圾。过去,这些废弃物多通过填埋处理,占用土地资源且可能引发环境问题。新办法的实施,将有效缓解处置压力,降低碳排放,同时创造经济价值——例如,木材再利用产业有望带动本地就业,促进循环经济发展。
办法还强调了多方协同的管理机制:市政园林部门负责统筹指导,街道、社区及绿化企业落实分类收集,专业机构进行资源化处理,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参与。厦门将探索智能化监管平台,对绿化垃圾从产生到再利用的全流程进行跟踪,确保政策落地实效。
专家指出,此举体现了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核心思路,将绿化管理从单纯的养护扩展至资源循环层面。厦门计划进一步推广绿化垃圾艺术化、能源化利用项目,如结合城市更新打造“枯木再生公园”,或试点生物质发电,让每一片落叶、每一截枝干都能焕发新生。
厦门绿化垃圾管理办法的颁布,不仅优化了城市环境治理模式,更以实践诠释了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’的理念,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都市提供了生动注脚。